追查个人收款码近4年数据,还要补税?

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》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“个人收款码禁用于经营性服务”,“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”。

网传消息称自2022年3月1日起,微信、支付宝的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性收款,近4年的数据将被追查,一旦数额较大需按4.5%补税,还要缴纳滞纳金和罚款。

2月15日,微信和支付宝回应称,以上说法为谣言。

微信支付宝

针对追查近4年个人收款码数据,并补税的消息,微信和支付宝均表示,以上说法为谣言。

微信支付方面表示,根据财付通公司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对新规的理解,3月1日之后,个人收款二维码仍可继续使用,其中部分具备明显经营行为的用户需按照规定升级为经营收款码,平台会在用户升级前会保留一段时间作为过渡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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